隨著網絡發展和手機應用程式普及,網約車從2014年開始在本港出現。可是,這種無牌、低成本的非法經營形式,不但對前線守法的士司機的生計造成很大衝擊,亦嚴重擾亂個人點對點交通服務的行業生態。不僅如此,這種非法營運的網約車也因缺乏保障,對司機和客帶來極大的潛在風險。針對這些問題,特區政府準備在7月中旬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報告,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和郭偉强也在收集整理資料和進行相關探討後,於2024年7月8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和提出方向性建議。對於這次發佈會,總工會予以高度重視,並由第一副主席莊永德,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和副主任梁達壯等多人參與。
陸頌雄和郭偉强議員以「三角關係」來闡釋現時非法白牌網約車、傳統的士和乘客的關係,並認為這已經形成一個市場失序和惡性矛盾的循環。換言之,也就是非法且低成本運營的網約車強佔市場,吸引不少司機跳槽,繼而搶佔傳統的士行業客源和生存空間,導致多數年輕人不願加入的士行業,以及守法的士供應減少的現象。對此,兩位議員建議政府參考部份先行城市,如新加坡和倫敦等積累的經驗,結合香港的士業現況及社會需求,提出可以平衡各方利益的網約車運作方案,從而在「有為政府結合有效市場」的基調下,推動合法網約車、傳統的士、乘客朝著改變為一個良性共贏的方向發展。事實上,倘若政府推行規管網約車的政策得當,合法網約車與傳統的士便可以形成服務上的互補關係,共同合力擴大市場份額;傳統的士在改善服務下,可以吸引更多乘客使用服務;合法網約車可為乘客提供合法、多元、有保障的服務,而最終形成一個多贏的局面。
在具體建議方面,工聯議員和工會代表均認為:
●提供網約車的平台應當申領「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許可證」方可營運;
●政府應在考慮社會需求及的士業影響後,制定實際網約車供應量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網約車平台應當和參與司機簽定僱傭合約,讓僱員權益受到相關法例的保障;
●在審批網約車平台的申請時,對於設立善待司機措施的營辦商予以加分;
●網約車平台必須購買責任保險,以承擔對司機、乘客和其他受影響人士的責任;
●網約車平台的牌照年限可考慮設為5-10年,到期再行申請續牌;
●網約車平台收取的車資可由市場決定,但是收費標準必須公開透明;
●參與網約車的司機之要求基本與的士司機相同;
●網約車需安裝指定設備,包括行車記錄儀、車廂攝錄機、電子支付系統等;
●政府有責任監管網約車的服務質量與平台有否兌現申領許可證的承諾。
此外,兩位議員也建議政府在推行網約車的政策時,可以參考海外的經驗,對網約車採用收取一定稅/附加費的方式,並成立「的士業發展基金」,用於支援受影響的前線的士司機,如津貼司機在石油氣費和保險等方面的開支,而發放方法可參考防疫抗疫基金的士和紅色小巴津貼方法,從而降低網約車對傳統的士營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