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在2022年7月12日批出城巴(機場及北大嶼山巴士網絡)及龍運巴士的新專營權,令這兩間巴士公司可以在2023年5月1日屆滿後,有10年的營運期。同時,行政會議亦縮短城巴(香港島及過海巴士網絡)的專營權,並將其與現時新巴專營權合併為城巴有限公司(市區及新界巴士網絡專營權)。新專營權由2023年7月1日生效,同樣有10年營運期。
在這些安排公佈後,不少新巴和城巴會員向工會反映,指資方(匯達交通)在接管新巴和城巴後,一直以經營困難為由,採用多項損害員工合理權益的惡劣手段,如連續三年採取凍薪、大幅削減工時、縮減員工福利待遇、裁減文職人員、使用不合理的「駕駛時薪」來聘用車長、迫使員工放取無薪假等,令員工的生計十分困頓。對此,工會希望行政會議在批准新專營權後,要明確地加入各項保障勞工的條款。同時,工會亦希望行政會議要求匯達交通在承辦新專營權時,不能一味從員工身上來壓縮成本,而是必須籌措更為健全的財政資源,作為整間巴士公司的合理營運基礎。不僅如此,工會也將促請相關政府部門檢視巴士公司日後於新專營權下所獲的效益,並把其中一半或以上用於改善員工薪酬待遇,從以改善所有員工的薪酬待遇和提升專營巴士的服務質素。
另一方面,儘管匯達交通表示在獲批新專營權後不會裁員,可是很多工會會員都表示,現時新巴和城巴存在著前線車長人手十分不足的問題,而巴士公司更藉疫情壓縮車長的行車時間,使他們被迫在高強度的工作環境下疲於奔命。對此,工會要求政府予以重視,並要求巴士公司增聘人手和合理地安排車務,以減低前線車長的工作壓大,從而保障車長、乘客以至所有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
此外,由於新巴公司在新專營權安排下,將不復存在,因此工會要求政府監督匯達交通合理地處理員工的過渡安排。換言之,也就是匯達交通必須讓現職新巴員工選擇是否願意轉職到新公司。如果他們不願意留任的話,巴士公司必須提供良好的方案來遣散這些員工。對於自願留任的員工,資方也必須原職原薪和保留所有年資的方式,安排他們過渡到新公司,並且提供更加合理的工作條件,讓員工安心工作。
對於現職新巴員工,尤其是資深車長,他們也十分擔心,即使他們願意轉職到新公司,但是由於新巴和城巴的運作模式有著很大差異(新巴一般是採取固定工作崗位,而城巴則使用輪值方式),很可能令他們遇到身體狀況難以承受及增加發生交通事故風險的問題,因此要求巴士公司以開誠佈公的方式,讓員工保留原有工作方式和崗位,確保他們對轉職到新公司的信心。